近年来,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《河南省乡镇级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》(试行)和《河南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》(试行)、市县关于基础工作规范化文件精神,我镇按照要求,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,现将工作汇报如下:
一、镇政府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
(一)机构人员规范。我镇设立了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统计工作。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X名,已从事统计工作X年以上,并积极参加上级和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。明确党委委员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,组织协调统计工作。
(二)原始记录规范。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并有可靠的原始记录数据来源,收集途径、方法和依据,做到数出有据。原始记录登记做到不重不漏、登记清楚、记录准确,确保原始记录与实际相符、符合逻辑。
(三)统计台账规范。有健全的电子统计台帐。建立定期统计台帐、年度统计台帐、历史统计台帐。保持统计台帐数据与统计报表、原始记录相互衔接一致、符合逻辑,确保统计台帐连续完整。
(四)统计管理规范。有严格的统计交接制度、统计档案管理制度、统计资料收集管理制度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制度,确保统计资料和数据的真实、完整。
(五)统计保障规范。统计工作采取实报实销制度,并由县统计局每年拨付X万元工作经费,满足统计日常工作开展。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,按期如实报送各类统计资料,配合完成各类统计普查调查,不发生拒报、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虚报、代填代报等统计违法行为。有办公室两间,配备电脑两台、专用网络、打印机二台、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;各村文书负责各村统计工作,保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。
二、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
按照文件要求,2020年我镇需要完成规范化建设的企业有1家:XXXXXXXXX。目前企业已达到规范化标准。
企业由会计负责日常统计报表工作;有完善的原始记录制度,并按要求执行到位。有规范的原始记录登记,原始记录与实物、帐卡相一致,保证统计、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的准确性、及时性、一致性、匹配性,做到数出有据,原始记录做到不重不漏,登记清楚,记录准确。配备有电脑、网络、打印机、统计资料档案柜等办公设施。严格按照要求,按期如实报送各类统计资料,配合镇政府完成各类统计普查调查,没有发生拒报、迟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虚报等统计违法行为。
三、存在问题
(一)乡镇基层工作繁重,统计人员少,缺少对企业统计工作的督查,有时企业报表质量不高。
(二)统计人员主要精力用在业务学习上,对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深入。
(三)企业统计人员关于统计新知识、新业务的培训学习不够,部分统计人员业务不熟、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。
(四)企业财务报表不及时,在报表时有时只能估计数据,造成与实际财务报表有出入。
四、下步工作打算
XXXX统计工作以党的“十九大”精神为指导,紧紧围绕全镇的工作重心,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,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为目的,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,为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(一)认真总结经验,分析存在的问题,为2021年规范化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。
(二)狠抓统计数据质量,在统计数据真实性上下功夫,加大与企业的沟通,确保企业数出有据。
(三)加强培训,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姚加大贯彻执行和宣传《统计法》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的力度。
(四)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,对长期以来保存的统计资料进行再整理,再归档,使统计数据出有源、查有据,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,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。
XXXX人民政府
2020年12月28日
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2当前时期是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攻坚突破期,兴宁区统计局贯彻落实“三大定位”新使命和“五大扎实”新要求,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”重要题词精神,坚持“解放思想、改革创新、扩大开放、担当实干”十六字工作方针,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。兴宁区成立了兴宁区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机构,印发了《兴宁区新时代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。经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,兴宁区民生街道获自治区2018年乡镇(街道)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,兴宁区交通运输局获自治区2018年县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,广西机动车辆牌证制作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获自治区2018年度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。
一、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状
(一)管理制度逐步完善。兴宁区统计局结合新时代统计工作要求,参照上级统计部门制度和先进地区成功经验,制定《兴宁区统计局决策规则和制度》《兴宁区统计局人事管理制度》《兴宁区财务管理制度》等制度,对领导决策、内部管理、数据采集、数据公布、统计执法等事项落实责任、规范流程,并制作相关制度牌挂在各办公室,做到处处警醒、时时牢记,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。
(二)统计成果充分运用。兴宁区统计局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,加强服务政府实施经济社会管理,着力满足服务社会大众统计数据需求。通过研究月度和季度统计数据的变化,加强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、经济结构变化等情况的预警预判,纵向横向分析城区经济趋势和在全市各县(区)所处的位置,及时编发《统计报告》《统计分析》等统计数据资料,依法及时公开调查资料和统计指标涵义,为区委、区政府提供针对性强、参考价值高的统计材料,及时向公众展示城区社会经济发展成果。截止2019年7月,共编发6期《统计报告》、28期《统计分析》,报送各类统计信息83条。
(三)依法治统全面推进。兴宁区统计局结合“七五普法”工作,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。2019年7月,兴宁区统计局召开统计法治培训班,培训基层统计人员、企业统计人员约300人次,发放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约200本。目前,兴宁区统计局正按照上级统计部门部署,对辖区企业开展统计执法“双随机”抽查,本次抽查企业14家,涵盖工业、建筑业、商贸业、服务业、房地产业等行业。兴宁区统计局通过加深统计法律法规学习,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,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,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。
(四)统计氛围极大改善。兴宁区统计局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,在摸排辖区企业时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宣传。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期间,兴宁区统计局通过网站发布经济普查信息23条,发放经济普查宣传折页4000份、普查一封信54800份,张贴宣传海报1380份,悬挂宣传横幅183条。此外,兴宁区统计局还在新城吾悦广场举办经济普查宣传活动,以文艺汇演的形式进一步拉近统计工作与群众距离。
(五)统计培训常态化。针对企业统计人员,年初由工业、建筑业、商贸业、其他营 ……此处隐藏2918个字……前在职在岗10人,今年招录1人,预计10月份到岗,空编1人,普查中心事业人员到位率91.7%;调查队人员编制5名,现有在职在岗4人,到位率80%。全局队领导班子成员5人,分别为1正2副,总统计师1人,调查队专职常务副队长1人,到位率100%。为补充普查期间统计人员力量不足,我局设专业技术岗位(以钱养事)4个,目前在岗2人。通过近两年的改革,局机关编制由原来的26个增加到现在的32个(不含统计站编制),在岗人员增加到24人(含以钱养事人员)。
2.乡镇(街道)队伍力量加强。推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后,我市15个乡镇(办事处)和开发区分别设立统计站,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每个站人员编制2名,合计32名。统计站在人员、经费和业务上受统计局直接管理,现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5名(2017年新增乡镇站专职统计人员14名,2020年新增1名),在编人员到位率46.9%。另外,各乡镇增派1名乡镇干部到统计站工作,有2人以上专职统计工作人员的乡镇占69%,合计从事统计工作人员达28人。
(四)进一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
1.“双基”保障逐步加强。一是人员经费逐年提高。为解决基层统计人员待遇及办公条件问题,通过积极对上争取、会议协调、实地走访等形式,在省局、孝感市局、安陆市财政部门和各地政府的支持下,我局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,由2018年前的375万元提高到今年的466万元,其中乡镇统计站人员经费、公用经费合计111万元。目前,各乡镇统计站人员的办公场所、食宿等问题由各地政府统筹顺利解决,电脑、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一应俱全,较好地保障了日常统计工作需要。二是专项经费得以落实。提请市政府将统计调查对象从业人员专项补贴、城乡住户调查专项补贴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,每年兑现“四上”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10万余元,兑现记账户劳动报酬10万余元,极大地保障了统计业务顺利开展。
2.普查保障得到落实。在大型普查调查任务中,普查经费分级负担机制得以落实落地,按需足额拨付到位。四经普共落实普查经费175万元,其中落实“两员”经费61万元。今年,在财政支出不断收紧的新形势下,市政府共批复普查经费350万元,其中已落实到位233.5万元(含第一批“两员”经费80万元,PAD经费81万元+22万元),选聘普查“两员”2668名,目前已制定了“两员”经费分配方案,第一批“两员”经费均分拨到各乡镇。共计购置PAD设备687台,其中已集中采购到位450台,脱普办移交利旧120台,还有117台正在走采购程序。普查方案、普查表册等物资按省、市要求和进度落实到位,目前全部下发到位。
(五)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
1.优化了激励政策。强化对进规进限企业奖励政策,在两办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》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和推广“进规进限”奖励机制,对首次被认定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,一次性奖励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,对首次被认定为限额以上的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(限上个体2万元),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。2019年我市共兑现23家新进单位(其中规上工业3家,限上商贸业3家,限上个体11家,规上服务业6家)奖励资金73万元,2020年统筹33家新进单位奖励资金149万元(规上工业9家、限上单位4家、个体16个、规上服务业4家,其中规上工业已兑现,其他正在走审批程序)。在今年出台的《关于深化改革和完善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的通知》中,进一步对落实企业统计人员专项岗位津贴予以明确,原则上“四上”企业统计人员不少于200元/人/月,其他企业统计人员不少于100元/人/月,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到位。
2.健全了考核机制。根据统计管理体制需要,先后研究出台《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及验收办法》《乡镇统计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》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管理办法》等规范性文件,为规范基层统计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。今年,又提请市政府将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,目前已起草了《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》和《市直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》,以考核倒逼各地各部门落实统计改革责任。
二、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
1.乡镇一级的组织主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强。主要体现乡镇在统筹抓好统计基础建设、统计业务开展、统计执法检查、大型普查调查工作中的责任不实、方法不多,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、巡查和考核的力度不大。
2.部门统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。一是部门责任还需加强。当前,部门统计仅停留在联网直报和企业(单位)纳统工作上,但在履行统计工作“一岗双责”、加强数据质量审核、行业(企业)监管、执法监督等方面履职不足;部门对各主管行业的统计工作监管机制不明确。二是部门分工还要细化。已形成的“部门分工负责”目前只涉及到发改、科信、商务、住建等几个主要的行业主管部门,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不够明确,参与程度不高。三是部门统计基础还较薄弱。部门统计机构设置和统计岗位人员需要进一步明确,部门统计工作制度、统计台账需要建立和完善,统计工作经费没有保障。四是部门联动效应还需加强。部门统计指标(数据)报送机制不够明确,部门数据共享渠道不够畅通;“五化”管理项目、“三区”项目联通、联控机制还不完善,“大统计”格局还未形成。
3.企业统计工作缺乏有效抓手。受多方面因素影响,在抓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提升方面还难以形成有效抓手,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仍较为薄弱。一方面企业在落实统计工作经费和统计岗位人员补贴有一定难度,经费从哪里来,企业愿不愿意出,都很难找到管用的办法。第二方面在建立完善企业统计工作台账中,大部分企业配合程度差,落实效率低。第三方面是对企业层面的考核机制到底如何建立,如何有效落实的问题,考核能否落实到底,对企业能否形成有效约束力。
4.统计法治体系不够完善。统计部门执法队伍不健全、力量还很薄弱;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不够健全;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还不明晰,协助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不专业、不主动;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监管机制不健全;不诚信企业依法公开机制不健全等。
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一是继续争取上级统计部门以及市委、市政府的支持,进一步争取部门的重视支持,对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统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防控体系建设给予多方面的保障与支持,促进依法治统,从源头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。
二是围绕全市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一系列配套文件,进一步巩固提高联网直报工作运行机制,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全年目标,充分调动部门工作职能,抓好进规进限和项目入库等各项工作,健全和完善“五化”管理项目、“三区”项目联通、联控机制,发挥“大统计”格局作用。
三是重点围绕“三保障一台账”,落实好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企业统计台账建立,力争在11月底之前部门和企业统计台账全部建立完成。以考核和督办促进企业统计工作规范,建立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考核机制,由统计部门指导、各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,制定具体考核办法,考核结果与企业评先、政策支持、信用等级评价以及统计人员专项岗位补贴挂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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